辦理事項:提供政審(考察)服務
責任部門: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辦理部門:賀州市就業服務中心流動人才服務科
政策依據:
《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》(中辦發〔2018〕60號)
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14〕90號)
《關于印發<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暫行規定>的通知》(人發〔1996〕118號)
《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》(中組發〔2014〕9號)
《關于嚴格實行干部任前檔案審核的規定》(桂組通字〔2014〕81號)
根據文件規定:
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“誰管理、誰把關,誰考察、誰審核,誰簽字、誰負責”的原則,由干部所在單位、干部考察組或干部選人部門進行干部任前檔案審核。
受理材料地點:賀州大道1-3號人力資源市場一樓人才服務窗口
咨詢電話:0774-5136525
服務對象:
1.已在賀州市就業服務中心存檔且在庫的流動人員;
2.符合檔案利用規定的個人或單位提出申請。
所需材料:
(一)屬于個人申請的,需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。
(二)屬于單位申請的,需提供:
1.政審(考察)單位開具的介紹信原件1份。
2.政審(考察)單位經辦人員辦理需提供:
(1)單位開具的介紹信件原件1份;
(2)經辦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。
辦結時限:材料齊全,即時辦結
辦理流程圖: